第一章 比选公告
太湖港管理区清刘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太湖港管理区清刘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人为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30413.45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次干道,全长约1030米,红线宽度为30米。
2.2比选范围:勘察包括:地勘、地勘报告及后期现场服务;设计包括:道路、交通、排水、强弱电、绿化、路灯照明、其它附属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后期现场服务。
2.3项目合同估算价: 约 75万元 。
2.4工期:勘察设计服务期为30日历天,后续服务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始服务时间为 2019年5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3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7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内容证明材料);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1.5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比选申请人于2019年2月18日至2019 年2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至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嘉昱商务中心a座10楼)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嘉昱商务中心a座10楼会议室)。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2月28 日 9 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24848威尼斯的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高新区太湖大道中段
联 系 人:邓经理
电 话:18062667779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嘉昱商务中心a座11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627127916
2019 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