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河公园景观节点工程(长沙路与玉沙路交叉口向南70米)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水东河公园景观节点工程(长沙路与玉沙路交叉口向南70米),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人为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人: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水东河公园景观节点工程(长沙路与玉沙路交叉口向南70米)。
2.3资金来源:自筹。
2.4项目概况:由中南院华创(武汉)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水东河景观节点图纸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该工程施工进场准备、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绿化养护(含成活养护和保存养护)、工程保修工作完成,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临时工程、附属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进退场工作,以及一切施工所必须的其它因素均包含在工程承包范围内。
2.5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2.6比选范围:水东河公园景观节点工程(长沙路与玉沙路交叉口向南70米);绿化及景观面积2000平米,包括绿化、园建、小品、水景、平台、给水、排水、电气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清单及设计图纸。
2.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目标: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比选截止之日前推36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的绿化施工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内容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4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比选申请人于 2019 年7月19日至 2019 年7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至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嘉昱商务中心a座10楼)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嘉昱商务中心a座10楼会议室)。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8月9日 9 时 30 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dayo.com)上发布。
7.24848威尼斯的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高新区太湖大道中段
联 系 人:邓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嘉昱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627127916
2019年7月18日